【教務處】公告本市「115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案。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本市為鼓勵優秀及清寒新住民子女培養好品德及專心向學,爰提供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三、學生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5年3月15日(星期日)前交由貴校初審: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應經學校初審核章)。
(二)前一學期之在學成績證明(由校務行政系統列印)。
(三)中低收入戶證明(助學金)。
(四)近期戶籍謄本(有記事)。
四、請以貴校代碼及密碼(預設ntpc)登入新北市國際教育資訊網(https://www.international-education.ntp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373/?cid=33702),至「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申報。
五、若為完全中學或國中小之學校,全校新住民子女學生數請依學制分開計算。
六、請貴校務必檢附說明三之文件,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郵寄(送)至以下本局委託之複審學校,並於郵寄信封加註「申請115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請郵寄(送)至大豐國小(地址:231322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08號)國際文教中心陳麗能主任收。
(二)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請郵寄(送)至鷺江國中(地址:24767新北市蘆洲區長樂路235號)教務處葉香里組長收。
七、檢附「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發給要點」(附件1)、「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2)及「申請操作手冊」(附件3)各1份供參。
二、本市為鼓勵優秀及清寒新住民子女培養好品德及專心向學,爰提供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三、學生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5年3月15日(星期日)前交由貴校初審: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應經學校初審核章)。
(二)前一學期之在學成績證明(由校務行政系統列印)。
(三)中低收入戶證明(助學金)。
(四)近期戶籍謄本(有記事)。
四、請以貴校代碼及密碼(預設ntpc)登入新北市國際教育資訊網(https://www.international-education.ntp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373/?cid=33702),至「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申報。
五、若為完全中學或國中小之學校,全校新住民子女學生數請依學制分開計算。
六、請貴校務必檢附說明三之文件,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郵寄(送)至以下本局委託之複審學校,並於郵寄信封加註「申請115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請郵寄(送)至大豐國小(地址:231322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08號)國際文教中心陳麗能主任收。
(二)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請郵寄(送)至鷺江國中(地址:24767新北市蘆洲區長樂路235號)教務處葉香里組長收。
七、檢附「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發給要點」(附件1)、「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2)及「申請操作手冊」(附件3)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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