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學務處】轉知「新北市113年度見賢思琪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實施計畫」

  • 說明
    • 依據本市113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
    • 本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 評選方式:
        • 評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 評選類別:「社團楷模王」、「指導教師楷模王」及「特色服務學習方案」。
        • 其他相關評選標準、各獎項獲獎名額及獎勵: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班級數6班以上者請鼓勵推薦參加評選。
      • 送件方式:
        • 送件日期:113年5月22日(星期三)截止,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送,逾期不予受理。
        • 送件地點: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學務處(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新北市113年度見賢思琪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報名資料」之字樣。
        • 本案聯絡人:三重高中學務處王可杰主任,電話:29760501分機130。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