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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本市113年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注意事項暨相關表件,請至教育局網頁/電子公告/教師介聘區下載

一、市外介聘作業時程詳如附件,請參加介聘之教師務必留意各作業時程,並請詳參附錄一、申請人申請須知。

二、另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依「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第15、16點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11條等規定,管制10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他縣市,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申誡以上處分;請務必留意,以維自身權益。

三、有意願申請113學年度市外介聘之教師,請於4/19(五)~4/29(一)上網填報資料(填報網址:http://tas.kh.edu.tw);為預留審件作業時間,紙本申請表及證明文件請於4/25(四)前先送人事室初審,證明文件請統一以A4紙張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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